星期六媽媽帶我去遠企飯店游泳,我很開心。
趕快換好游泳衣,然後就去找我的教練,他先帶我做熱身操,
等我們做好熱身操,我就下水游划手換氣,真是太好玩了
我下次還要來游泳.
2007年10月20日 星期六
2007年10月18日 星期四
2007年10月11日 星期四
10/10 Garett會騎腳踏車拉!
趁國慶日的休假早上帶著孩子們到大佳河濱公園的橋下練習騎車已經來這練習兩三次了Garett還是怕怕的只敢用腳在地上滑行不敢真的上車踏踏板我跟先生都有一點心急了還開玩笑說不知道請不請得到Bike coach今天的河濱公園人異常的少可能是因為有警察在橋下出任務閒雜人等特別少我們看Garett用腳滑行的速度越來越快便問Garett要不要試著把腳放在腳踏板上頭看前面用力踩成功了!成功了!Garett會騎車了沒有經過跌倒這個過程孩子順利的開始自己騎車了這樣的結果讓我們好開心喔!恭喜寶貝你月底的童軍腳踏車大賽終於不用騎弟弟的四輪車出席拉!
2007年10月8日 星期一
2007年10月2日 星期二
星光大道
最近Garett迷上了跳舞跟唱歌
因此跟我說他想上星光大道去比賽
我跟他說去星光大道要十八般武藝都要會
Garett說等他學會Bop to the top這首歌
就請我幫他報名
還問我說在星光大道可不可以邊看歌詞
我說:「不行」
Garettr就說:「怎麼這麼小氣阿!」
呵呵!小朋友演藝圈不是那麼好混的
Bop to the top ( High school musical)
http://www.youtube.com/watch?v=nAM-rh6B5DU
因此跟我說他想上星光大道去比賽
我跟他說去星光大道要十八般武藝都要會
Garett說等他學會Bop to the top這首歌
就請我幫他報名
還問我說在星光大道可不可以邊看歌詞
我說:「不行」
Garettr就說:「怎麼這麼小氣阿!」
呵呵!小朋友演藝圈不是那麼好混的
Bop to the top ( High school musical)
http://www.youtube.com/watch?v=nAM-rh6B5DU
2007年10月1日 星期一
文章-父母的有效期限
愛蜜莉媽媽分享的文章
父母的有效期限
拜訪了朋友,當我們都坐在朋友家的後院吃東西聊天時,他們的大女兒回家了。大女兒今年 18 歲 , 已經不住在家裡了。她跟著她的同居男友一起走了進來,兩個人手上都各有一枝煙。穿著很新潮,露著小肚子,後面露出腰的部份還有一個刺青。那個男孩子的手腕跟手臂上也有刺青 。兩個人互相竊竊私語,有說有笑,但對外人都露出很不屑的眼神。這讓我蠻感慨的,我突然領悟到一件事,那就是其實父母跟食物一樣,都是有「有效限期」的。我第一次見到這女孩時,她才8歲,跟我老大現在一樣大。10 年前我去她家時,她可以在短短時間內,把我送的一瓶清酒上的字和圖,都一模一樣的畫出來。一個外國小女孩,居然可以把「日本清泉清酒」和酒牌上的櫻花,三兩下就輕鬆的描繪出來。我好驚訝,自從那次以後,我經常慫恿她的父母帶她去拜師學藝。但他們永遠都可以找出一大堆不是理由的理由來搪塞我。奇怪的是,她的父母一面搪塞我,卻又可以一面的跟我炫耀她女兒最近又畫了甚麼 。突然驚覺 10 年過的好快,好像才昨天的事情,現在已經是 10 年後了。我不認為她的父母現在有資格去批評他們的女兒,因為一直以來,她的父母只顧著自己,從沒重視過她的教育問題。現在才想教育已經不可能了,理由很簡單,那就是因為父母的教育功效已經「過期」了。而且她的父母在「有效限期」內也沒努力過。孩子在小的時候,父母對他們來說是萬能的,是完全可以依靠的。這就是父母對孩子教育的黃金時期。等孩子一到了青少年時期,父母的「有效限期」就快到了。該說的,該教的,該做的,都應該早就都做足了,是到了驗收的時候了。這驗收的是父母的教育方針,也是孩子對外界的應變能力。「過期」 後的父母再怎麼努力,也比不過10年前來的有效了。要認知 「收手」和 「承受」的事實。我突然很感嘆,我告訴我自己,我必須要在「黃金時期」內幫我的孩子做好面對未來的準備。因為時間真的過的很快,一轉眼就過了。我不想將來只有嘆氣,搖頭的份。是呀!父母是有限效期限的。小孩是老天爺(或上帝)給我們的禮物,當你不珍惜的時候,老天爺(或上帝)就把這份甜蜜的禮物收回了…
父母的有效期限
拜訪了朋友,當我們都坐在朋友家的後院吃東西聊天時,他們的大女兒回家了。大女兒今年 18 歲 , 已經不住在家裡了。她跟著她的同居男友一起走了進來,兩個人手上都各有一枝煙。穿著很新潮,露著小肚子,後面露出腰的部份還有一個刺青。那個男孩子的手腕跟手臂上也有刺青 。兩個人互相竊竊私語,有說有笑,但對外人都露出很不屑的眼神。這讓我蠻感慨的,我突然領悟到一件事,那就是其實父母跟食物一樣,都是有「有效限期」的。我第一次見到這女孩時,她才8歲,跟我老大現在一樣大。10 年前我去她家時,她可以在短短時間內,把我送的一瓶清酒上的字和圖,都一模一樣的畫出來。一個外國小女孩,居然可以把「日本清泉清酒」和酒牌上的櫻花,三兩下就輕鬆的描繪出來。我好驚訝,自從那次以後,我經常慫恿她的父母帶她去拜師學藝。但他們永遠都可以找出一大堆不是理由的理由來搪塞我。奇怪的是,她的父母一面搪塞我,卻又可以一面的跟我炫耀她女兒最近又畫了甚麼 。突然驚覺 10 年過的好快,好像才昨天的事情,現在已經是 10 年後了。我不認為她的父母現在有資格去批評他們的女兒,因為一直以來,她的父母只顧著自己,從沒重視過她的教育問題。現在才想教育已經不可能了,理由很簡單,那就是因為父母的教育功效已經「過期」了。而且她的父母在「有效限期」內也沒努力過。孩子在小的時候,父母對他們來說是萬能的,是完全可以依靠的。這就是父母對孩子教育的黃金時期。等孩子一到了青少年時期,父母的「有效限期」就快到了。該說的,該教的,該做的,都應該早就都做足了,是到了驗收的時候了。這驗收的是父母的教育方針,也是孩子對外界的應變能力。「過期」 後的父母再怎麼努力,也比不過10年前來的有效了。要認知 「收手」和 「承受」的事實。我突然很感嘆,我告訴我自己,我必須要在「黃金時期」內幫我的孩子做好面對未來的準備。因為時間真的過的很快,一轉眼就過了。我不想將來只有嘆氣,搖頭的份。是呀!父母是有限效期限的。小孩是老天爺(或上帝)給我們的禮物,當你不珍惜的時候,老天爺(或上帝)就把這份甜蜜的禮物收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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